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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關於微星全產品保固期

產 品 說 明
保固年限
備註
主機板
全系列之主機板
3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2003年07月01日起出廠之主機板均享有原廠3年產品保固期,
如於2003年07月01日前購買之主機板均可享有1年保固期。
顯示卡
全系列之顯示卡
3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2003年07月01日起出廠之顯示卡均享有原廠3年產品保固期,
如於2003年07月01日前購買之顯示卡均可享有1年保固期。
儲存媒體
全系列之光碟機
(CD/DVD/CD-RW/DVD-RW)
1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之儲存媒體均享有原廠12個月產品保固期。
準系統
1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之準系統均享有原廠 12個月產品保固期。
通訊產品
1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之通訊產品均享有原廠 12個月產品保固期。
伺服器
3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 2003年07月01日 起出廠之伺服器均享有原廠 3年產品保固期,
如於 2003年07月01日 前購買之伺服器均可享有 12個月保固期。
消費性電子產品
1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之消費性電子產品均享有原廠 12個月產品保固期。
筆記型電腦
2年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之筆記型電腦均享有原廠24個月產品硬體保固期。
筆記型電腦整機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日起保修24個月
硬體主要部件 主機板、CPU、記憶體、LCD、硬碟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日起保修24個月
電池屬消耗品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日保修12個月
軟體 預裝軟體(含軟體介面)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日保修12個月
隨機軟體(資料、光碟介面、軟碟介面) 依據原廠出貨條碼出廠日起3個月內憑故障原件更換

二、非保固範圍:

下列情形不在保固範圍內:

1. 因天災、地變、雷擊、異常電壓、環境因素而發生之故障或毀損者。
2. 重貼、偽造變造產品序號條碼,或條碼遭毀損而無法辨識保固期限者。
3. 自行或委託未經原廠授權維修之廠商拆卸、改裝或更換非原廠零件。
4. 未按使用手冊規定操作或因人為不當使用而造成損壞者:包括但不限於不當之放置致 產品浸水、腐蝕、掉落、擠壓或暴露在異常之溫度、溼度環境下。
5. 產品本體內外之消耗品: 如電池、耳機等....消耗品。
6. 產品本體以外支付配件: 如紙盒、說明書等....附配件。

三、原廠條碼辨識方法:

若客戶購買之微星產品,原廠序號為
例1. 865PE NEO2-PLS 0402XXXXXX (其中865PE NEO2-PLS為產品型號,0402為2004年2月由微星公司製造出廠)。
例2. 42SXXXXXX (其中42為2004年2月由微星公司製造出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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